刊登日期: | 2016/1/13 |
發文日期: | 2016/1/13 |
發文字號: | 府行法一字第1052900180A號 |
主旨: | 預告修正「雲林縣法規標準自治條例第十二條、第十五條修正草案」。 |
依據: | 行政程序法第154條第1項。 |
公告事項公告: |
行政程序法第154條第1項。一、制定機關:雲林縣政府。 二、制定依據:地方制度法第19條。 三、修正草案如附件。本案另載於「雲林縣政府全球資訊網」-「政令宣導」-「法令規章」-「地方法規」-「雲林縣政府主管法規查詢系統」(http://law.yunlin.gov.tw/)之「法規草案」網頁。 四、對於本草案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,請於本預告刊登公報之次日起7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: (一)承辦單位:雲林縣政府行政處。 (二)地址:雲林縣斗六市雲林路二段515號 (三)電話:05-5522937。 (四)傳真:05-5331450。 (五)電子郵件:ylhg01205@mail.yunlin.gov.tw |
附件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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